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3-09-11 15:49:00    字体大小:

一、土地登记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宪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对土地所有制、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七十四条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四章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工作的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

(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九)《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十)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十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十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十三)《河南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二、程序

申请 — 地籍调查 — 权属审核 — 注册登记 — 核发土地证书。

三、要件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6 、宗地图;

7 、缴纳有关费用凭证。

四、时限

1 、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不含继承)的办结时间为15 个工作日;

2 、 所有其他类型的设定土地登记办结为60 个工作日,变更土地登记办结时间为30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