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步骤
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选址:(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社区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产业规划、环境规划) |
↓1
招标规划编制单位(需在省厅备案,有资质的单位) |
↓2
公告、征求群众意见(90%以上农户同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村民会议表决,申报立项 |
↓3
申请现场踏勘 |
↓4
县级论证审查、专家评审会 |
↓5
市政府审批 |
↓6
省级备案 |
↓7
备案项目各项工作竣工后,乡镇自验、申请验收 |
↓8
初验 |
↓9
终验 |
↓10
指标报备 |
↓11
产生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分为自用和拍卖,自用部分呈请县政府审批参照批次建设用地程序报批人地挂钩建设项目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