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博备用地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0-04-05 15:58:00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日博备用地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日常工作、受理机构为:日博备用地址窗口办。

     办公地址:黄河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通迅地址:黄河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邮政编码:453500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日博备用地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类别主要内容类别号

机构信息机构职能概况及部门的主要职能、联系电话及内设科室职责、联系电话等0101

领导信息领导姓名、职务、简历、照片、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及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等0102

法规公文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局规范性文件0202

计划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0402

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403

其他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总结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等0404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管理权限等内容0701

行政管理事项行政执法及非许可类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0901

其他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0902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001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201

监督检查土地执法监督检查情况1306

人事任免事项局人事任免文件,任前公告、干部选拔、人员招考录用等1401

重大、重要会议情况报道,市国土资源局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1501

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801

其他服务信息2001

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2101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yang.gov.cn)上公布。

   2、在日博备用地址网站(http://www.stlsj.com) 上公布。

   3、在原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xxsxzfwzx.gov.cn)上公布。

   4、在国土局大厅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应用栏、墙常用公开形式(如政务公开栏、板、窗、墙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5、通过传媒公开形式,各类报纸杂志等,为公民提供各类信息。

   6、通过活动公开形式,如听证会、座谈会等进行公布。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我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原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原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yang.gov.cn)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四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原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4.口头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受理机构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务院价格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除上述指定的公开信息获取场所外,一律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原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转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