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占用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3-04-12 15:49:00    字体大小:

审批事项名称

(拟定)占用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

审批事项子项编号

013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承诺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内容

(拟定)占用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行政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1、调整规划请示
2、基本农田调整平衡表
3、规划调整方案说明
4、调出、调入基本农田保护位置图、分幅图
5、听证公告,笔录、纪要、听证送达回证、听证申请书,基本农田调整论证意见。

申请表格

 

行政审批申请

受理机关

日博备用地址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行政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论证-决定-送达

法定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