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2015年度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12-02 16:14:00    字体大小:

2014年5月省国土厅关于疑似闲置土地图斑下发后,原阳县国土局结合我县各疑似闲置土地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前期资料收集和实地踏勘工作,经过核实最终认定我县当时存在3宗闲置土地,分别为位于师寨镇东磁村东107国道两侧的新乡新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2宗土地和位于福宁集国有林场内的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1宗项目用地。根据省国土厅和市国土局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进度安排,我县在经过下发通知、实地调查、组织听证、核实认定和处置方面分别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一、  华电渠发电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2012年2月17日,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我县福宁集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3561公顷,用途为工业。2012年2月20日,该公司与我单位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2012年8月20日前开工建设,2014年5月19日前竣工。因该公司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工建设, 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征缴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闲置费用124.5409万元。同时该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用途情况,分别经县发改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的立项和改变规划,将原项目用途由工业项目用地变更为采矿用地中的废料堆场用地,不需要再进行其他建设。最后县国土局按照发改、规划部门变更情况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 

二、新乡新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2宗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2012年2月15日,新乡新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原阳县师寨镇东中磁村村东107国道东、西两侧,面积分别为8623.7平方米和15702.9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2年8月10日前,竣工时间为2014年8月9日前。由于征地协调等相关问题未能处理到位,最后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日博备用地址在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于2014年8月以延期开工方式进行了处置,延期开工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之前动工建设。2015年6月8日新乡新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建(2015)01号),目前已进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