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国有企业改制保留划拨用地处置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3-04-12 15:49:00    字体大小:

审批事项名称

国有企业改制保留划拨用地处置

审批事项子项编号

009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承诺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行政审批内容

国有企业改制保留划拨用地处置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国土资发[2001]44号和国土资厅发[2001]42号、豫国土发[1997]26号、豫经贸企改[2003]372号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行政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1)改制后新企业申请保留划拨用地书面申请; (2)原企业新版《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3)原企业《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4)批准改制文件及材料(改制批复、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土地估价及备案材料、改制审批表等);(5)土地勘察定界报告、宗地图; (6)改制后新企业有效工商注册登记、代码证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7)土地未抵押、查封的证明材料。 (说明:带“▲”的为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申请表格

 

行政审批申请

受理机关

日博备用地址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行政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承办

法定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