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原房私字第200809622号 |
陈月霞时留成 |
房屋所有权 |
410725001021GB00008F00070022 |
原阳县黄河大道北侧锦绣华城7号楼-2-3西 |
2017年3月6日证件遗失具结书 |
公告单位:原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年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