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 年 6 月 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原阳县太行大道与郑滑线交叉口产业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联系方式: 0373-7523092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河南天康宏展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原阳县太平镇西衙寺北,新兴路东 |
410725013006GB00001W00000000 |
21722.91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 |
河南天康宏展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原阳县太平镇西衙寺村北、新兴路东 |
410725013006GB00002W00000000 |
16264.14 |
工业用地 |
出让 |
公告单位:原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5月 12 日